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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拾荒,大爷大妈们的执着与无奈

2022-06-06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梁成栋 浏览数:0 当代影响力人物网手机版

核心提示:有人说,拾荒人眼中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  张冬(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迎来加入北漂大军之后的第一个高光时刻,不是因为长得多么高大帅气,也不是因为帮公司签下了多大的单子,而是在他刚刚搬进出租屋的那天,第一次下楼倒垃圾的时候,还没走近垃圾箱就被好几名大爷大妈簇拥起来,仿佛误入饭圈的爱豆。

 有人说,拾荒人眼中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最妩媚的花园

  张冬(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迎来加入“北漂”大军之后的第一个高光时刻,不是因为长得多么高大帅气,也不是因为帮公司签下了多大的单子,而是在他刚刚搬进出租屋的那天,第一次下楼倒垃圾的时候,还没走近垃圾箱就被好几名大爷大妈簇拥起来,仿佛误入“饭圈”的“爱豆”。

  就这样,张冬手里所有旧纸箱都归了第一个冲过来的陈大爷,零星的几个饮料瓶进了第二个冲过来的尹大叔的蛇皮袋,剩下的人只得乘兴而来、失望而归。

  所以说,收废品的圈子里也有自己的“江湖”,那些纸箱子和饮料瓶里就藏着大爷大妈们的人情世故。

  1 晚一步“硬通货没了

  祁大妈所居住的小区和北京大多数的小区都是一样的:每栋楼楼下都有用作垃圾分类的4个垃圾箱,其中写着“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那两个总是满满当当,需要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清理;装“有害垃圾”的那个很少能见到有人往里扔东西,可以几天清理一次;而用来承载“可回收物”的那个垃圾桶,绝大多数时候去看都是空空如也。

  祁大妈每天都“蹲守”在楼下垃圾桶附近,只要有人拎着夹带有废纸箱之类的垃圾出现,她便上前全盘接过,把其他垃圾扔进垃圾桶,再把纸箱纸盒留下,用蛇皮袋子装好。等蛇皮袋子装满了,再拉到小区外面去卖。一公斤1.3元是开到小区门口收废品的大货车给的价钱,如果再多走几步,到更大一点的废品回收站,一公斤就能卖到1.5元,甚至更多。至于旧衣服、旧鞋这种“硬通货”,往往还没出楼道,就已经被保洁阿姨收走了。

  以单元楼道为界,里面是保洁阿姨的天下,外面是拾荒老人的舞台。谁说老年人的圈子里没有内卷?稍不努力,可能连纸箱都捡不到。

  5月12日,北京因各种“小道消息”掀起了新一轮的“抢菜潮”,几乎每一家超市、菜市场都排起了等待称斤和付款的长队。

  灯火阑珊处,队伍中的祁大妈蓦然回首,发现几个用来装菜的纸箱被超市工作人员舍弃在了灯影里。

  从欲说还休到蠢蠢欲动,再到最终迈开坚定的步伐,祁大妈请求身后的人帮自己守好排队的位置,走向了那一摞纸箱。

  结账、付款、转身离开,走出超市的祁大妈挥一挥衣袖,没留下一点尘埃。

  2 “行方便”与“受不了”并存

  刚刚加完班回到小区的王亮(化名),从楼下的快递柜里取出了今早刚到的快递。正当他掏出钥匙准备划开包装快递的纸箱时,一柄锋利的裁纸刀自昏暗的夜色中向他伸了过来……

  “小伙子,用这个吧。”握刀的手来自一位衣着考究的老大爷,他一脸严肃地告诉王亮:“名字、电话、地址什么的都撕下来吧,这样安全,把纸箱子留给我就行。”

  “没有一个纸箱能‘活着’走进垃圾桶。”王亮开玩笑说,他对这些老人的做法并没有什么意见,一来这是人家的自由,自己无权干涉;二来自己也能少拎一段路,何乐而不为?

  与王亮住在同一小区的李伟军(化名)有不同的看法:“我是真的接受不了,有些人把捡来的废品全堆在楼道里,让人看着不舒服就先不说了,关键是影响通行,而且还有火灾隐患。”

  许多不同小区的业主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只要不把捡到的废品堆积在公共通道影响他人即可,也有人表示即使是存放在家里,也可能散发各种奇怪的气味,影响周围人家的居住环境。同时,由于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更有不少人认为在小区翻捡废品的行为容易造成病毒传播,应当彻底杜绝。

  “你可以赚你的钱,但请不要影响我的生活。”李伟军说,每次看见楼道里有人用小推车或者蛇皮袋收集废品,甚至会有老人因为抢废品大打出手,他总会很不舒服,感觉居住体验下降了不少,只是不知道这算不算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的人比较崇尚邻里之间友好相处、互通有无,知道哪家在收集废品,就会把家里不用的纸箱之类的物品放到那家门口,帮助别人,方便自己;也有的人更乐意相忘于江湖,关上家门,各生悲喜。两种生活方式并无高下之分,更没有对错之别。

  前提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3 管理到位解决问题并不难

  对于在小区里收集废品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认为,单纯的收集废品行为不构成侵权。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只要行为人的做法没有侵害到他人法律意义上的权益。”包华表示,如果只是把收集来的废品存放在自己家里,定期出售,且没有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水污染等情形,那就应该是被允许的。

  如果确有废品堆积挤占公共通道或者消防通道,又或者即使把废品存放在自己家里,依然出现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水污染等情形,此时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可以依据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以及侵权责任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是说让我们产生了‘担心’就属于侵权。”对于部分业主提出的担心收集废品造成病毒传播的问题,包华强调:“是否会造成病毒传播、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应该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来判断。”

  解决单元楼道里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是否一定要诉诸公堂?

  “要治理好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仲/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翟业虎表示,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生效以后,小区内所有的公共区域都不允许堆放废品,物业公司可以联合社区、街道以及公安机关对此类问题进行管理,做好相关人群的思想工作。“如果仍有执迷不悟的,可以对这些废品进行强制清理。”

  此外,在北京市施行垃圾分类的背景下,翟业虎建议物业公司或者保洁人员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分类后的垃圾能即到即收,再定期交由专业的废品收购站处理,形成良性循环。

  “出售这些废品所得的收益,可以作为对社区及物业公司加班加点工作人员的奖励。”翟业虎说,北京市的馨莲茗园小区就于近日从公共收益中支出1万元,用以鼓励和慰问积极参加小区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服务的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公司人员以及12名业主。

  4 从糊口向精致拾荒演变

  收废品是一个很辛苦的行业,一不小心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这样的付出和回报是否能成正比?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小区大妈捡破烂月入6000元”“有人卖纸壳一个月挣2.5万”“大妈月入近两万,坐拥多套房产却痴迷捡垃圾”……

  当然,能够被报道出来的,基本都是“人类高质量拾荒者”。就像我们问做直播赚不赚钱?那些坐拥千万粉丝的游戏主播当然赚钱;玩游戏赚不赚钱?LPL(游戏英雄联盟职业联赛)的职业选手当然赚钱;打篮球赚不赚钱?NBA的球星当然赚钱……用个体来量化群体、拿业余去对标专业,很可能得出一个伪命题。

  游走在各个小区里收废品的大爷大妈显然达不到高收入标准,但一个月挣千把块补贴家用,倒是问题不大。至于这千把块算不算家庭收入的“刚需”?恐怕还得分情况讨论。

  一件洗到褪色的T恤、一顶看不出年月的宽檐帽、一双沾满污渍的布鞋……这是收废品的郭大爷的形象。平时在家帮儿子儿媳看孩子的郭大爷自己没有收入,家庭日常开销全靠儿子儿媳定期给的生活费,有时候提前花完了也不好意思再找他们要。“现在国家政策好,我不操心吃不饱穿不好。”郭大爷说,“但是孩子们挣钱也不容易,我干这个挣得也不多,不过能帮他们一点是一点吧。”

  考究的棉麻衬衫、精致的机械表、已经盘到包浆的手串……这是时常与郭大爷抢“业绩”的韩大爷的装扮。韩大爷与老伴儿几年前从山西老家来北京帮女儿照看外孙。与郭大爷不同的是,韩大爷和老伴儿都有退休金,女儿女婿也收入可观,收废品完全就是“业余爱好”,或者也算“自主创业”?

  加入收废品这一行,和从业者原本社会地位、财富身价的关系不大,有饮料瓶、废纸板的地方,就有大爷大妈们永远都在追赶的“KPI”(关键绩效指标)。

  5 “闲得慌背后孤独困惑

  “捡垃圾这个事说了无数次了,怎么都拦不住,我现在真的是没有办法。”韩大爷的女儿曾多次跟父母交涉过捡废品的问题。她认为家里并不缺这点钱,捡废品既辛苦又不卫生,不仅影响邻里关系,而且会让自己很没有面子。父母这样一意孤行,很容易产生家庭矛盾。

  “一是不想浪费,二是我们在家确实很无聊,卖点废品还能赚点零花钱,怎么就不行了?”对于儿女的不理解,韩大爷表示更不理解。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为支持子女事业进城照顾孙辈,成了跟随儿女迁移的“老漂族”。语言沟通、生活方式、城乡习俗、社会交往等,都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适应。不少“老漂”面临着和街坊四邻“处不熟”的尴尬。“在俺老家,都是一个村的,常常大门不关就去别人家串门、聊天。可到了城里,孩子们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一关门谁也不认识谁,话也说不上,啥事儿也干不了,闲得慌。”郭大爷说。

  而即便是生于斯长于斯的“土著老人”,在面对类似问题的时候,也有着一样的困惑。类似的问题也并非我国独有,更加极端的也曾见于报端。

  日本著名真人秀节目《可以跟着去你家吗》中曾出现过一位“纳豆仙人”:当年72岁的前田良久坐拥东京涩谷区的千万豪宅,却把豪宅住成了垃圾场……正门因堆满了垃圾已经不能进出,只能穿过一大片竹林走后门才能到达。

  门口堆满了报纸,客厅全是垃圾,饭盒、食物散落一地。用腐烂的橘子皮洗手、一日三餐只吃纳豆拌饭、偶尔就一块酱油拌大蒜……本是“天胡”的开局,却被前田良久活成了“摆烂”。

  之所以会把日子过成这样,是因为前田良久既没有成家,也没有要好的朋友。在父母相继去世后,妹妹也在60岁时离开了这个世界。巨大的孤独感和虚无感笼罩之下他活成了如今这般模样。“纳豆仙人”甚至反问记者:“如果你认识的人都死了,你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6 拾荒不是过错,“花园”近在眼前

  要想除掉旷野的杂草,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在上面种上庄稼。

  “应该帮助老年人培养更多有益身心健康的兴趣。”翟业虎表示,许多社区都关注到了这个问题,会在重阳节等节日举办一些相应的活动,让社区内的老年人更容易彼此结交。“能够接触到志趣相投的新朋友,会更有利于老年人的精神状态。”

  在物质层面已经得到极大提高的今天,精神层面的供给就显得尤为重要。翟业虎建议,街道、社区应该加强软环境的建设,开设面向老年人的乒乓球室、读书室、棋牌室等活动场所,为老年人建立更多沟通的桥梁。同时,政府应该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一系列的心理讲座、健康讲座、法律讲座等公益性活动,由街道牵头,社区组织,以达到活跃社区文化的目的。

  翟业虎告诉记者:“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和街道社区都会定期安排心理咨询师,对老年人进行个性化的、有针对性的辅导或疏解。”

  鼓起勇气走出眼前的小圈子,或许能看到更为广阔的新天地。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以及“数字鸿沟”缩小,一部分中国“新老年”群体开始崛起。各大网络平台上的“网红老人”都不在少数,动辄坐拥几十万至几百万粉丝,毫不逊色年轻“网红”们。

  张大爷曾是一位语文教师,退休后的他从未觉得自己无所事事。每隔一段时间,张大爷就会约上几位老友一起去城市周边骑行。看到好的风景,就用相机拍下来,遇到有趣的人和事,就用尚未“退休”的“笔杆子”记录下来,写诗、写散文、写游记,生活比许多年轻人还丰富多彩。最近,张大爷又学年轻人搞起了短视频和公众号,还积累了不少的粉丝。

  “孩子们忙他们的,我忙我的,需要我看孙子了我就顶上,不需要我的时候我就找点喜欢做的事重新上岗。”提起自己的退休生活,张大爷神采奕奕,就像时间的列车缓缓驶过人生的赛场,回望过去,还是自己年轻时的模样。

  “梦想”“拼搏”这样的字眼不只独属于年轻人。因自制的“时装”走红网络的“宝藏奶奶”、直播带货帮孙子销售当地大红杏的“豪heng老太”、70岁时报名参加四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李启君老人、bilibili最高龄的up主之一江敏慈老人……老年人的追梦也一样可以乘风破浪。

  就像电视剧《三十而已》里说的:“之前的三十年,我一直活在别人对我的期待里;以后,我想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现在眼前的一切,不过三十而已。”现在的老年人更应该意识到,之前的几十年,他们一直活在对家庭、对子女的付出里。从现在开始,他们应该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现在眼前的一切,不过七八十而已。

  其实,捡废品也好,培养别的兴趣爱好也罢,让每一位老人都能拥有幸福的晚年,才是眼前问题的最终答案。

  毕竟,从垃圾场走出来之后,才能遇到更美的花园。

  链接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消防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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