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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食品”走红网络,“舌尖上的安全”如何保障

2022-05-22 来源:中工网-中国妇女报 作者:记者 徐阳晨 浏览数:0 当代影响力人物网手机版

核心提示:贴着纯天然、全手工、独家秘制标签,成为电商食品圈黑马自制食品走红网络,舌尖上的安全如何保障  ● 如自制食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生产者、经营者承担首负责任,属 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 目前亟待出台更具针对性的自制食品法律规定以及

 
贴着纯天然全手工独家秘制标签,成为电商食品黑马
自制食品”走红网络,“舌尖上的安全如何保障
 

  ● 如自制食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生产者、经营者承担首负责任,属 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 目前亟待出台更具针对性的自制食品法律规定以及网络食品监管规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创新监管思维和手段,不仅要加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还要强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监管

  近年来,贴上“手工制作、纯天然、零添加、独家秘制”标签的自制食品在线上销售端迅速崛起,成为电商食品圈的“黑马”。

  “自制食品”作为新兴的电商销售模式,也成为许多老作坊、特色农家人、饮食创业者愿意尝试的营销风格。但与此同时,自制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也备受质疑。据相关数据统计,当前发生在网购渠道的涉食品安全案件数量远大于实体交易领域。上海法院曾发布该院涉食品安全案件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网购食品安全纠纷案件占到全部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数的64.4%。“已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然公开销售、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自制食品、违规销售保健食品”等突出问题,亟待加强安全监管。

  生产条件难达标

  “我之前在微商那里买了几瓶自制酸奶,只喝了一瓶便上吐下泻,产品可能是没做好杀菌消毒。”一位网友说,他曾经特别青睐自制食品,但遇到了几次产品质量问题后,对选购自制食品变得谨慎。“从食品安全角度来看,我现在还是更倾向于正规厂家。”

  “在合法正规的食品加工厂,所有的流程都是严格标准化的,比如一次完整的操作,员工要洗七遍手;高温灭菌的时间精确到分秒;对于低酸食物的杀菌必须在115℃以上……”林家铺子董事长林楠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自制食品本身有好的原料和制作配方,但其成本有限,难以配备高端先进的生产设备,其生产条件往往达不到国家的规定标准,易产生各类卫生安全隐患。

  注册营养师刘璐指出,自制食品更多的是在家庭作坊中生产,随意性较大,工作人员少有佩戴卫生手套、口罩、帽子等规范自律行为。并且,虽然有些自制食品在家庭环境下制作安全稳定,但转变为一定规模化生产销售时,细菌和微生物超标的风险可能大大增加,尤其是腌制、发酵类食品,微生物总量及有害微生物数量难以判断。“为保证食品微生物不超标,食品加工厂需接受定期抽检、送检,而自制食品缺少这一环节,其食品安全的不确定性依然很高。”刘璐说。

  食品添加剂难鉴定

  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自己曾在私人手工坊定制过蛋糕,发现蛋糕的颜色很鲜艳,但孩子吃到嘴里,舌头上都是很重的颜色,正规连锁店买的蛋糕则不会出现此类问题,这让消费者对自制食品色素的安全使用产生怀疑。

  关于食品添加剂问题,业内人士直指某些食品号称“零添加”是一种误导,“添加剂是保存食物,丰富口感,塑造形态的关键,不存在真正的零添加食品。”林楠表示,正规厂商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安全使用添加剂,但自制食品商家因缺乏硬性标准和合规监管,可能存在对食品添加剂“串用、超用、滥用”行为。

  “比如焦糖色素在可乐等饮料中是常见的添加剂,但如果串用制作其他食品,则可能涉嫌违规违法;一般添加剂只可限量使用,如超标添加将会危害人体健康;滥用则是非法使用苏丹红、吊白块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林楠说。

  根据国家规定,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签标,都应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还有保质期、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等内容。但很多网友表示,在购买自制食品时,多数食品包装没有统一标准和标识,缺失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信息

  刘璐指出,一些自制商家为保证食品形态持久精美,提高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或多或少会使用添加剂,但由于缺乏监管和处罚机制,商家会选择刻意隐瞒添加剂成分,不会在配料表中注明,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也助长了商家利用监管漏洞,违规使用添加剂的不良之风。

  包装材质难过关

  “我网购过很多腊肉、酱肉,都是在真空包装后,套上简易的袋子或商家自己定制的包装,包材上没有认证标志,收到货时发现过破损、油污的现象,我不确定是不是包材质量问题,但确实很影响购买体验。”记者发现,许多消费者在购买自制食品时遇到过包装不合格问题。

  “食品包装材质的优劣,对食品安全影响很大,如果商家使用的包装材质不达标,其防潮、防霉、抗高温、保鲜等功用将大打折扣,易导致食物污染、变质问题。”针对目前自制食品多被定义为“散装食品”的情况,林楠指出,虽然自制食品没有预包装的管理严格,但网购食品在运输途中更容易出现污染问题,更应谨慎对待这一问题。

  对于食品包材问题,自制食品商家的最大难题是存在技术盲区。林楠解释,很多商家认为只要使用市场上符合标准的材质即可,没有针对自家销售的食品特性划定安全包材范围。“比如有些瓶盖的材质可以广泛应用,安全性也较高,但遇到食物中的油类成分,则会释放有毒物质,这需要商家自身具备较高的包材专业知识,否则往往会忽视这些细节。”

  林楠认为,自制食品是一种新的趋势和饮食潮流,不能否认其独特的优势和经济价值。自制与正规厂商最大的区别在于“有无统一标准”,相关部门应从政策帮扶角度出发,将自制食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制作、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纳入监管,从严格标准、执法监督上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升自制食品的可信度、信誉度。

  网购自制食品如何维权

  2015年10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第三方平台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先后细化了入网经营者、平台的义务要求以及监督管理制度,自制食品与现场制售的同类食品具有了同质的法律规范。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吴佩佩律师介绍,如自制食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生产者、经营者承担首负责任,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者、经营者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生产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在购买自制食品时,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吴佩佩建议,目前亟待出台更具针对性的自制食品法律规定以及网络食品监管规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创新监管思维和手段,不仅要加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还要强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监管。比如,严格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材料审查登记、强化档案管理、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食药监管部门应合理利用监管资源,强化重点监管和网络技术支撑,提升对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效能。比如日常监管与飞行检查、错峰检查相结合;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与入网食品经营者通过签订保障食品安全的协议约束平台内的网络食品经营,促进网络食品自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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